(1).凡应用有害的、刺激的及其易燃物质的工艺过程应放到独立的厂房中,或安排在厂房内专门隔出的地段上,并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设备。
(2).车间里运输原木、锯材、废料的通道需设且清除穿堂风的设施如过道、过厅、门帘子、帘幕等及其避免 火灾蔓延的设施如自动防火门、防火防烟挡板、水幕等。
(3)在车间内必须安全地抵达设备上方的工作岗位时,应安裝带防护栏杆和梯子的天桥。厂房路面和天桥通道应铺设防滑地面。
(4).常见的人行通道上不应有设备和什线.其总宽不小于1米.
(5).路面以下的传送带要用盖板或姗格状防护板齐地盖上。金属板表层应止滑。栅格防护的缝隙总宽不超过30mm.
(6).锯末和废料贮槽应放置在厂房外。